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国家税务系统的通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国家税务系统的通报
(黄政发〔201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国家税务系统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严峻挑战,克难攻坚保增长,齐心协力促发展,妥善处理做大财政收入规模和优化收入结构的关系,顾全大局,勇挑重担,自加压力,坚持依法治税,严格税收政策,狠抓收入征管,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化、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较好地发挥了税收职能作用,实现了全年税收任务全面超额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国家税务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各地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履职尽责、克难攻坚,严格管理、狠抓落实,进一步在全市上下营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氛围。希望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国家税务系统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紧紧围绕服务黄冈经济建设和富民强市中心任务,进一步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实现黄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