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障措施
(一)解放思想,切实转变教育发展观念
在教育公平与效率上,坚持公平优先;在规模与质量上,坚持质量为重;在外延发展与内涵发展上,坚持内涵为主;在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上,坚持二者统筹;在公办与民办上,坚持统筹兼顾。在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坚持“市区统筹、市区一体、共建共享、协调发展”的理念。
(二)加强领导,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的统筹和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规划的实施。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监察局、编办、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地税局、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规划局、城投等部门各司其责,分工协作,根据布局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政府把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布局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三)广泛宣传,建立社会舆论引导机制
大力宣传布局调整和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兼顾各方利益,做到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调整,实现“大调整,小震动”。
(四)稳步实施,建立预控防范协同机制
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针对布局调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增强预警防范意识,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提高应对可能出现的冲突和风险的能力,做到效率最大化、安全平稳地实施布局调整。
(五)政策支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市政府将在教育经费投入、规划用地、教师定编与交流、建设规费减免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确保黄冈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顺利实施。
支持黄冈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与建设的意见
一、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政策
(一)加大市、区两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征收力度,确保按政策足额征收到位,并全部用于教育,主要用于学校布局调整与建设。
(二)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62号)精神,按市区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足额计提教育资金,主要用于学校布局调整与建设。
(三)按照公共财政优先教育发展的原则,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布局调整与建设。
(四)黄冈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由财政设立专户、黄冈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帐进行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教育用地政策
(一)将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纳入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学校用地纳入市区土地规划,设立“教育用地橙线”。强化教育用地执行的刚性,变更教育用地性质,须征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由市规划委员会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二)优先保障学校布局调整与建设用地。新建、迁建、扩建的学校需征用土地,按“教育用地”性质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和预留控制,尤其对城东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和教育用地作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布局调整学校建设征用土地,需改变现有土地性质和拆迁的,由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统一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