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就近入学原则、平等入学原则、安全入学原则、均衡性原则、规范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基本思路:一是合理布局。适应黄冈市区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根据市区人口的空间分布,按照“就近入学、均衡发展”的原则,在老城区、中心城区、城东新区科学布点学校,完善市区基础教育结构和布局体系,重点解决老城区学校布点过密、交通拥堵和学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二是控制规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市区学校发展空间和教育资源实际,确定高中50人、初中45人、小学40人、幼儿园30人的标准班额,合理设置班数,适度控制学校规模,重点解决“大班额”教学和交通拥堵问题。高中原则上单设,可以设置九年一贯制义务学校。三是适度建设。结合黄冈市区经济发展实际,按照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对学校进行适度建设,不搞超大规模、超高标准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对老城区部分学校进行迁建,在中心城区、城东新区选址新建部分学校,对未达标的保留学校进行改扩建;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学校建设资金。四是分步实施。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工程逐步实施”的原则,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十年内全面完成,分阶段、分年度、分步骤实施,其核心任务力争 “十二五”期间完成。
四、市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加强市区教育统筹管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市区基础教育按照“简化层级、权责明确、提高效能”的思路,逐步实行“市区一体”的管理体制。
将黄冈经济开发区现有中小学和教育管理机构收归市管,纳入市直教育系统统一管理。黄州区健全完善“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建立市区基础教育统筹管理新机制,市区中小学在招生(小学、初中、高中招生)、考试(中考、高考)、教研、学籍、课程设置、作息时间等业务上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五、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
黄冈市区规划设置公办、民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54所(未含现有民办幼儿园16所),其中高中8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20所,公办幼儿园13所(未含民办),特殊教育学校1所。规划青少年活动基地2处。
规划设置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44所,其中高中3所(市1所,区2所),初中8所(市4所,区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市1所,区1所),小学17所(市4所,区13所),幼儿园13所(市5所,其中公建民营3所;区8所,其中公建民营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区属)。
规划设置民办中小学10所,其中高中5所(市属),初中1所(市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市属),小学3所(市2所,区1所)。本规划未具体涉及民办幼儿园,对现有民办幼儿园进行整顿提高,根据办园标准和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合理设置。
规划迁建中小学幼儿园5所,其中高中1所(民办,市属),初中2所(市1所,区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区属),幼儿园1所(市属)。
规划新建中小学幼儿园8所,其中高中1所(民办,市属),初中1所(市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市1所),小学2所(市1所,区1所),幼儿园3所(市1所,区2所)。
规划扩建中小学幼儿园6所,其中初中1所(区属),小学4所(市1所,区3所),幼儿园1所(区属);改建幼儿园6所(市2所,区4所)。
具体设置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