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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2011年,面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困难多、任务重的严峻形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节能减排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完善措施,严明责任,强化调度,全力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继续保持了“十一五”以来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2011年,我市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4.21%,超全年计划目标0.3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了3.15%、3.45%,分别超全年计划目标1.65、1.95个百分点,节能、减排考核均位居全省第一,荣获全省唯一的“2011年节能减排先进市”称号,受到了省政府表彰和奖励。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经考核组综合评定,报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节能考核结果

  (一)2011年节能工作实绩突出的县(市、区)为: 涉县、磁县、峰峰矿区、邯郸县。

  (二)2011年节能工作先进等次的县(市、区)为:魏县、武安市、永年县、肥乡县、邱县。

  (三)2011年节能工作完成任务等次的县(市、区)为:临漳县、成安县、邯山区、复兴区、丛台区、大名县、曲周县、邯郸经济开发区、市马头生态工业城、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

  二、县(市、区)减排考核结果

  (一)2011年减排工作实绩突出的县(市、区)为:磁县、武安市、涉县。

  (二)2011年减排工作先进等次的县(市、区)为:永年县、峰峰矿区、魏县、曲周县、邯郸县。

  (三)2011年减排工作完成任务等次的县(市、区)为:邱县、大名县、馆陶县、成安县、临漳县、广平县、肥乡县、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区、鸡泽县、邯山区、丛台区、市马头生态工业城。

  三、市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结果

  (一)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实绩突出单位为:市节能减排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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