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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区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区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1〕26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0〕2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7号)的精神,根据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为加强对我区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全面推进我区行政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发挥行政调解工作在我区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中的作用,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北京市朝阳区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现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负责人:王 春 副区长
  召 集 人:马 龙 区法制办主任
  委  员:邸 刚 区法制办副主任
  陆闻宇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姜继为 区教委副主任
  张晓宁 区农委副主任
  郑珍平 区社会办副书记
  于建国 区信访办副主任
  董云增 区编办副主任
  李奕华 区监察局副局长
  欧晓勋 区财政局副局长
  屈亚凤 区人力资源社保局副局长
  聂长齐 区人力资源社保局工会主席
  吴春生 区房管局副局长
  谭孔辉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开红 区卫生局副局长
  孙 刚 区环保局副局长
  于洪涛 区安全监督局常务副局长
  刘明辉 区水务局副局长
  刘 芳 区旅游局副局长
  焦占锋 区质监局纪检组长
  胡胜利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胡宜彪 公安朝阳分局副局长
  王国韬 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副局长
  黄民勤 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副局长
  李俊忠 工商朝阳分局副局长
  肖伟明 朝阳交通支队副支队长
  特邀成员:王志军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王远捷 区法院副院长
  朱军巍 区法院行政庭庭长
  联席会议的职责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的意见,统筹指导全区行政调解工作,研究确定联席会议年度工作重点和安排;调查研究行政调解工作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指导、推动成员单位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程序和规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行政调解工作中的好做法,加强行政调解信息工作,促进成员单位之间行政调解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协调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制度衔接,形成合力;研究建立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行政调解工作的事项。
  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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