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普法宣传投入,保障多种普法形式的发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要求安排普法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开发有针对性、实用性、生动性的普法宣传品,向普法对象免费提供。要在继续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发挥网络等新媒体的优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工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知识竞赛、专题培训,举办法制展览、法制讲座,鼓励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公益普法活动,不断探索推广面向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其它普法方式。全省范围内开通“12333”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开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法律法规宣传专栏。结合规范执法开展宣传活动,做到执法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坚持先宣传后执法,先教育后规范,坚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共分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省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并于20ll年底前将“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以及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根据本规划和各市“六五”普法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木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和各市“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省厅将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上半年。省厅组织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省厅将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从中遴选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普法领导小组推荐的2011-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