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管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

  填报此表时附: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书。
  2、产前检查应选定一所定点医院,以便上系统后医院记帐。

  省直管单位参保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备案表

参保职工姓名

 

单位名称

 

社保卡号

 

配偶姓名

 

户籍所在地

 

住址

 

妊娠时间

 

预产时间

 

联系电话

 

项目

生育( ) 计划生育[人流、上环、取环、引产] (  )

产前检查定点医院名称

 

分娩时定点医院名称

 

参保职工所在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是否符合国家和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是、  否 )

                  ( 公 章 )

负责人:

 

  年  月  日

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意见

 

 

( 公 章 )

单位领导:

 

 

 

年  月  日

省医保中心意见

 

 

( 公 章 )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