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执法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及原则;
2.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3.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名单);
4.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检查方式及要求、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执法检查安排及频次等);
5.行政许可;
6.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7.其他执法监督及综合监管事项
8.其他事项。
季度执法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季度执法检查重点确定及调整原则(季节性特征、事故发生特点、开展专项行动以及突发性工作等);
2.执法检查(检查专题、检查项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数量等);
3.行政许可;
4.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5.其他执法监督及综合监管事项。
月度执法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月度执法检查重点及调整原则;
2.执法检查专题、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数量;
3.行政许可;
4.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5.其他执法专项行动。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
市、区县安全监管局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要求,制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月度统计基础报表,编制季度(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统计基础报表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现场监督监察情况(月报、年报);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监督监察情况(月报、年报);
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月报、年报);
4.安全生产罚款情况(月报、年报);
5.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月报、年报);
6.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及责任追究情况(仅限市安全监管局,季报、年报);
7.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及责任追究情况(仅限市安全监管局,季报、年报);
8.安全生产听证复议诉讼情况(年报);
9.新建、改建、扩建“三同时”情况(仅限市安全监管局,季报、年报);
10.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仅限市安全监管局,年报);
11.安全生产许可持证情况(仅限市安全监管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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