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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继续深化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持续打击阶段(6月下旬-11月下旬)  各县区、各部门针对前一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查找工作漏洞,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对各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行动成果。

  (四)督查总结阶段(6月下旬-12月上旬)为了确保国家和省市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市政府决定成立4个市级联合督查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志强、市安监局局长马海麟总体负责,对各县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一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配合,主要负责城关区、西固区、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国土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第二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检察院、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配合,主要负责安宁区、皋兰县、市建设局、市农委、市教育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第三督查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工商局配合,主要负责红古区、永登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第四督查组:由市国土局牵头,市检察院、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配合,主要负责七里河区、榆中县、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安委会每月将对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一次全面督查。每次督查行动结束后,各督查组向市“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12月上旬,市安委会将结合年终考核,对照年初印发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对全市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打非治违”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有力措施,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街道的“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严格责任,加强联动,强力推进,坚决打击。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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