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酉阳府办发〔2011〕1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移民安稳致富,事关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事关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11〕1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后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后扶办”)负责日常事务。县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环保、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扶贫、卫生、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渠道不乱,作用互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合力加快建立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移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县后扶办要建立和完善日常协调机制,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及时通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范围、现状、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安排等相关资料,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供指导;定期或不定期收集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情况,将各级各部门投入的资金和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并适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与县后扶办沟通衔接,在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时,结合《酉阳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资金可能,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纳入专项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县政府和县后扶办报送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二、拓宽投资渠道,整合公共资源,建立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