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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深入推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深入推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
(苏新出政发[2012]10号 )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省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实际,现就在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深入推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
  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把整个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的关键步骤。
  新闻出版(版权)系统既包括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又涵盖报刊社、出版社、书店、印刷厂等企事业单位,既服务基层、又面向大众,既有窗口单位、又属服务行业,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担负着服务文化民生、阐述方针政策、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密切党群关系的重任。因此,在新闻出版(版权)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突出重点
  在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要把深入推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务窗口。包括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单独设立的政务大厅或在本级政府政务大厅内设立的专窗。这些窗口部门集中办理或受理涉及新闻出版(版权)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事项,直接与基层和群众打交道,其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办事效率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
  (二)重点媒体。包括党报、都市报和门户网站等,这些媒体作为各级党和政府的喉舌,发挥着传达党和政府声音、反映社情民意、沟通上下左右的媒介作用。重点媒体能否掌握话语权,及时答疑解惑并严守正确导向的生命线,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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