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交通委员会负责全县公路养护的具体管理和指导。

  1.制定全县公路发展规划、养护规划;

  2.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县财政专项资金,编制公路养护计划;

  3.监督、检查、考核县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公路局)和各乡镇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根据养护管理检查及考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第六条 县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公路局)的主要职责:

  县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公路局)是全县国、省、县道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

  1.指导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2.拟制国、省、县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3.组织国、省、县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4.负责国、省、县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路政管理工作;

  5.审核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报县交通委员会备案。指导、检查和监督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

  6.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技术规范,检查验收乡、村道公路养护质量。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

  1.编制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送县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公路局)审核,报县交委备案;

  2.筹集和管理辖区乡道公路养护资金,并组织实施乡道公路养护计划;

  3.负责乡、村道公路小修保养及日常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4.组织开展辖区公路养护管理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5.负责乡、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6.检查、指导和考核村道公路养护工作;

  7.协助县交通部门做好辖区国、省、县道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是辖区村组道路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

  负责筹集辖区村道公路养护资金和实施养护管理,组织实施公路养护计划,配合乡镇做好辖区村道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维护工作,通过专业承包、成立群众性的农村公路养护协会或聘请专人等方式分段实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养护管理目标任务

  第九条 国、省、县道公路养护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布的最新《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相关技术标准执行。乡、村道公路养护参照交通部颁布的最新《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