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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石家庄市恒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740吨间接法氧化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意见的函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石家庄市恒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740吨间接法氧化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意见的函
(石环函〔2012〕15号)


石家庄市恒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年产6740吨间接法氧化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现函复如下: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坩埚窑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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