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
(酉阳府发〔2011〕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和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医改工作任务,进一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现就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6号)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基层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发展相结合。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让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做好扩面提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2.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7万元、12万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加大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 %。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