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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2年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

  3、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医疗机构执业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校验事宜,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考核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各诊疗科目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科室(专业)

姓 名

性别

资格证书编码

执业证书编码

专业技术职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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