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开始,对全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常态化信用等级评定。
(三)应用信用信息工作
2012年,调研并制订在药品经营企业监管中应用信用信息的具体方式、方法;从2013年起探索实施。
(四)信用信息计算机采集和数据对接传输工作
2012年,初步完成“批发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信息计算机评价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安装调试;
2013年,研究开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的相关计算机系统;
2013年,基本实现我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录入和评价的数字化;
2014年,基本实现各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的数字化;
在计算机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药品经营企业有关信用信息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对接。
三、职责分工
(一)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负责组织实施并督促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期完成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分析评估,修订完善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实施方案各阶段的调研;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有关工作。
协助省局信息中心研制开发、安装调试药品安全信用信息计算机评价系统,并逐步实现药品经营企业有关信用信息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对接。
调研、论证并拟定在药品经营企业监管中应用信用信息的具体方式、方法。
(二)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按计划完成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并总结试点经验;协助省局开展实施方案各阶段调研;根据省局要求归集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信息有关数据。
(三)省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专家,按计划完成药品安全信用信息计算机评价系统的研制开发、安装调试,并逐步实现药品经营企业有关信用信息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对接;指导和帮助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药品安全信用信息计算机评价系统使用中解决遇到的问题。
(四)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提出的在药品经营企业监管中应用信用信息的具体方式、方法进行合法性论证。
(五)省局规划财务处负责落实开发计算机软件系统所需经费,并向省有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方案有力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