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增强安全生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目标从企业安全生产提升到城市安全层面,通过开展城市(区域)安全评价,全面分析城市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社会影响,制定有效对策和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提高城市整体安全水平。通过实施城市安全规划,解除或减轻生产经营活动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带来的风险,促进城市本质安全目标实现。
四、重点工程
(一)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工程。按照我市发展规划,实现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力争规划1-2处适合中小化工企业发展的化工产业集中区;加快章丘市化工企业集中区建设,完善配套安全设施;加快推进济南化工产业园安全发展。规范现有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1-2处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大型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明确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建设一体化管理和应急系统,提高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水平。
(二)安全社区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坚持统筹规划,突出安全生产特色,着力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在巩固完善已建成的国家级安全社区和省级安全示范社区基础上,到2015年,力争创建2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15个省级安全示范社区。
(三)安全生产重点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依托现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及其它领域事故预防与技术分析鉴定中心。建设济南安全科学技术中心安全工程技术实验、研发基地。建设特种设备以及其它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支撑需要的重点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
(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等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完善有关政策,在全市各行业、企业中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培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100家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基地。组建以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基地。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构建覆盖全市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控系统。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及备案等工作,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实行连续记录和远程视频监控。按照分级分期原则,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城市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物流设施、公路危险路段和铁路平交道口等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依法关闭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非煤矿山等企业,建设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工程。
(七)“数字安监”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安监”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和公用事业等行业动态安全监管网络系统。健全覆盖各地区、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快速报警系统和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