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严格公共聚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定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对商场、超市、客运车站、批发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驻济高校、寄宿制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
消防法》、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
山东省消防条例》,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6.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和管理。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依法从重惩处涉爆违法犯罪分子,确保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7.特种设备。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监管条件,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8.建筑施工。进一步强化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位。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防范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对深基坑、模板工程等隐患较多的项目进行专项治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工程,推进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市属建筑施工企业100%实现标准化经营。
9.城市燃气。加强燃气管道监控管理,对液化气瓶装供气站、瓶组(储罐)气化供应站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强化液化气钢瓶和燃气器具市场管理。对占压燃气管线问题加大执法力度,限期清理、拆除违章建筑物等,不能拆除的要采用安全可靠的保障措施。同时,规范各项建设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坚决制止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违章建设,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10.冶金、建材、有色金属。大力整治冶金、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治理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隐患。2013年底前完成相关企业安装使用桥式起重机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和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切实提升机械设备安全性能。
(三)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