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基地,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分离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岗位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推进安全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安全培训标准化管理。加大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
1.交通运输。深化道路交通危险路段集中整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积极消除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黑点”路段。严查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等现象,严厉打击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行车和非法校车等各类违法行为。全面推行重点车辆安装道路运输全球定位系统和行车记录仪安全监管系统。依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和公路集市等问题,建立完善交通事故综合预防工作机制和车辆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切实减少各种违章行为,控制交通安全事故。以内河渡口、浮桥、公园、湖泊、水库等为重点,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现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2.煤矿。以“一通三防”(矿井通风,防治煤尘、瓦斯、火灾)和防治水害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煤矿用工管理和顶板、机电、运输等薄弱环节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使全市煤矿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
3.非煤矿山。积极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重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关闭生产能力低于5万吨/年的地下非煤矿山,严把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大力推广露天非煤矿山企业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加快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伴生煤矿山瓦斯实时检测等系统的安装使用,确保2013年7月前全部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地下非煤矿山企业按规定配备采矿、机电、地测等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坍塌和跑车坠罐等事故。
4.危险化学品。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专项治理,到“十二五”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使用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全部完成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改造。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完成软管充装改造;对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气)站储油(气)罐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化工企业,特别是与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化工企业实施搬迁。对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监控。严格落实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入化工园区(产业聚集区)的要求,推动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实现化工园区(产业聚集区)安全合理布局。完成1-2个危险化学品集中仓储交易中心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入仓储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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