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为推进《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工作,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2009]新出明电22号)的要求,我市将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大网站应将此通知于显要位置予以发布;
二、我市互联网企业及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认真开展“先授权、后传播”的自查自纠行动,查找侵权盗版隐患,认真进行清理纠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告我局:tuxin@sz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