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100%实施2010年修订的GMP;
--药品生产企业100%实行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管理;
--特殊药品100%实施数字化监管,80%的流通药品实施数字化监管,100%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
--对85%的药品品种实施监督抽验;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100%建立药品快速检验室;
--重点监管医疗器械品种生产企业抽检覆盖80%,全市流通企业监督抽检合格达90%;
--植入类、无菌类医疗器械产品100%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三)到“十二五”末期,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实施GMP;
--保健食品监管抽检合格率90%以上;
--市级建立保健食品监督检验机构;
--化妆品经营企业实施动态分级管理达100%;
--化妆品品种备案审批100%,特殊用品化妆品100%检验;
--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
(四)到“十二五”末期,建立食品药品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药品全过程动态信息监管。
--药品餐饮食品应急事件信息化管理,实现15分钟以内响应;
--药品餐饮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对外开放率100%。
(五)到“十二五”末期,餐饮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基本完善。
五、主要任务
(一)餐饮食品安全。
1、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测。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责任的落实,建立政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入机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评价,考核县(市、区)级政府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职责履行和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配备必备的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监督执法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原料、关键食品加工环节和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建立市、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规范。
2、构建餐饮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市、县的餐饮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加入全省餐饮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服务于餐饮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餐饮食品安全科研及社会公众服务的网络协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