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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20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云浮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云浮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校车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今年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开展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1月18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中,朱小丹省长指出:“前段时间发生的校车事件,给全社会带来痛心疾首的感觉。这方面广东总体做得不错,但国务院有新要求,希望各市的市长要亲自抓,回去以后对校车安全问题作一次摸查。校车关系到祖国下一代的安全,无论有多大困难、多大阻力,都要把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希望这项工作成为各地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卓志强市长在2月20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亲自部署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强调作为县(市、区)长工程抓好抓实。各级政府要通过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及驾驶人教育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校车管理各项措施,杜绝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促使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群死群伤交通安全事故减至最低。各地要把查处的典型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通过抓反面典型促校车安全工作落实。这次整治行动量化反面典型指标分解如下:罗定市4个,云城区、新兴县、郁南县、云安县各2个。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检查。组织公安、交通、安监、教育、质监等部门人员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车“七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责(确定有关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责任)、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校车是否安装GPS;是否建设随车接送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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