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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潮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2012)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

(盖章)


  年 月 日

市国土资源局:

(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局: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工商局:

(盖章)


  年 月 日

市质监局:

(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发行: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市有关单位考核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局):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发展改革局(市物价局)负责考核市场粮价管理情况。《潮州市粮食安全责任书》中未明确由其他部门负责考核的内容,均由市发改局(市粮食局)负责牵头考核。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足额落实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负责对各地粮食风险基金制度落实情况和为确保粮食安全而必须安排的财政性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农业局: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检查(抽查)粮食工作考评。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考核。
  市工商局:负责考核粮食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市质监局:负责考核粮食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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