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中山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8年6月10日,市政府以中府〔2008〕70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2010年10月18日市政府颁布实施的《中山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中府〔2010〕131号)明令废止。
三十六、《关于转发中山市教育强镇(区)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2年1月21日,市府办公室以中府办〔2002〕10号文发布。
说明:该文件规定的工作已完成,予以废止。
三十七、《
中山市城镇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5年11月27日,市政府以中府〔1995〕124号文发布;1998年5月21日,市政府以中府〔1998〕43号文修改。
说明: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已对环境噪声污染管理作出详细规定,该文件予以废止。有关环境噪声管理,按《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十八、《
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保护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8年6月19日,市政府以中府〔1998〕51号文发布;2004年6月23日,市政府以中府〔2004〕64号文修改。
说明:已被《中山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年)修编》等文件替代。
三十九、《翠亨-五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8年6月2日,市政府以中府〔1998〕55号文发布。
说明:所依据的《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已经被《
风景名胜区条例》替代,翠亨-五桂山区不再属于《
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风景名胜区,故予以废止。
四十、《
中山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