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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山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等46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5年2月9日,市政府以中府〔1995〕14号文发布。
  说明:该文件已不符合目前市属国有资产管理实际,予以废止。有关市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将予以统一后另行规范。
  十四、中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6年11月11日,市政府以中府〔1996〕136号文发布。
  说明:上位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已有明确规定,对该文件予以废止。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管理,按《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粤府〔2004〕40号)等文件执行。
  十五、中山市政府公物仓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0年11月10日,市政府以中府〔2000〕85号文发布。
  说明:我市政府公物仓储管理制度已变更,该文件已不符合目前管理需要,予以废止。有关政府公物由相关部门与市仓储中心签订保管协议进行管理。
  十六、《中山市专项资产监管暂行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2年5月14日,市政府以中府〔2002〕49号文发布。
  说明:内容已不符合目前管理需要,予以废止。有关市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将予以统一后另行规范。
  十七、中山市市与镇区新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3年2月28日,市政府以中府〔2003〕30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中山市调整完善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中府〔2012〕2号)替代。
  十八、《中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6年6月18日,市政府以中府〔2006〕62号文发布。
  说明:已被《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11〕116号)明令废止。
  十九、《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标准化配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机关及日期:2006年8月1日,市府办公室以中府办〔2006〕61号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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