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员培训
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由所在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所属政府购买服务方负责组织实施,按“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要求,加强政治、政策法规、操作技能业务培训,以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需要,组织全市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业务指导。
九、制度管理
服务站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规范运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制度、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业务培训和学习制度、资料台账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十、资金扶持
(一)在完善服务站建设方面,市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用于购买信息系统所需设备、软件开发和维护等,补贴资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归口管理。
(二)服务站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业务开展情况,享受促进就业、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争议调解等专项资金扶持。
十一、考核与奖惩
各镇区负责对服务站进行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考评结果列入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年度工作考核项目之一。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整改至合格并在当地予以通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服务站绩效评比活动,对管理完善、开拓创新、工作实绩优异的服务站和优秀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并全市通报表扬。
十二、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关于深入贯彻全省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4333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进度:
(一)2012年3月底制定工作方案并下发实施。
(二)2012年4月底前,完成信息化建设,各服务站配备电脑、打印机、终端查询机、信息显示屏等必需的硬件设备。2012年6月底前,确保通信光纤连接到服务站,完成业务软件系统的开发调试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信息化建设。
(三)2012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服务站的场地、人员配备,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四)2012年底前,全市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能完成岗位职责。
(五)2012年底前,开展服务站建设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于年底前完成整改,确保全市服务站建设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