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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完善综合观测体系建设,提高天气气候监测预警水平

  进一步完善已有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网,建设海洋气象观测浮标站,推进松山湖、清溪气候指标站建设,全面布局交通物流气象观测网;加紧建立雷电灾害监测网,提升雷电预警水平;开展温室气体监测。

  1、完善已有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网

  对原有的98个中尺度区域气象站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资料的准确性、完整率和及时率。

  2、推进气候生态监测网建设

  根据我市不同的地理位置以及气候特征,建成布局合理、探测项目齐全的气候生态监测网,其中重点考虑松山湖和清溪气候指标站。

  3、加快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海洋气象观测浮标站建设

  主要建设交通气象监测网、旅游气象监测网。在虎门港附近海域建设海洋自动气象站,开展风向、风速、雨量、温度、湿度、气压、能见度等海洋气象要素的观测。

  4、布设雷电灾害监测网

  加紧建设覆盖全市的雷电观测系统,提高闪电观测能力。

  5、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建立高速稳定的信息传输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各单位、各行业间的信息快速交换与共享。建立气象信息数据中心、高清视频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提高气象资料综合应用能力。

  (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科普体系建设,提高公众气象防灾自救能力

  通过气象天文科普馆、气象灾害应急宣传教育月等向市民尤其是中小学生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和应对灾害自救互救方法,使气象科普宣传教育从重点人群逐步推广到每一个普通市民。

  1、开放气象天文科普馆

  2012年开始对外开放,将采取定期向市民开放、不定期举办科普讲座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科普活动,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

  2、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宣传教育月活动

  充分利用每年3月份为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月的契机,将市气象局公众开放日、气象科普讲座“三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两大活动常规化。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依托气象科技服务创新体系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气象服务能力,使优秀人才成为我市气象事业持续发展的保障。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实施中高端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业务管理人才、预报专家、设备维护和技术开发人才,并积极探索人才合作方式、策略。

  2、推进人才培养

  积极鼓励市气象局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积极选派技术人员到省气象局业务单位进修;加强与省气象局的交流。积极推进气象部门与市直各部门、各镇街之间的联系,加强相互交流,拓宽工作思路。

  3、创新用人机制

  推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竞争上岗制度,确立以业绩为重点的人才价值观,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任、激励的选人用人机制。探讨技术与管理不同的升职体系,并将考核、薪酬等与之配套。

  4、组建科研团队

  组建科研团队,对新探测资料应用、精细化预报预警技术、数值释用技术等进行研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并加强新技术在气象服务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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