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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3、职业病病人保障方面

  职业病患者治疗和妥善安置率达100%。

  4、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方面

  建立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镇街、社区。建立较完善的职业病诊断服务体系,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检查服务体系。化学中毒和核辐射的医疗救治能力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把职业病防治机构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行规划建设,设置规模、功能与防治工作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加强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和防治队伍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人员待遇,强化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培养,提高职业卫生技术队伍素质。鼓励和发展社会中介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哨点、中毒控制与医疗救援网络和职业病防治信息体系,提高职业中毒预警和医疗应急救援能力。2015年前,全面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

  (二)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严格用人单位及其责任人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责任,督促用人单位淘汰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依法落实控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制度,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障职业病患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镇两级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网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职业病监督执法机构的职能。适当增加职业卫生执法编制,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职业病防治专职监管人员,加强教育培训,配备工作设备,创造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

  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着力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以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为突破口,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振动等防护技术为重点,加强粉尘、放射性物质、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防护和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及开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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