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市民评机关”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1〕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1年“市民评机关”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东莞市2011年“市民评机关”活动工作方案
开展“市民评机关”活动是加强民主监督、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为推动2011年“市民评机关”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公正严明的机关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坚持群众性、广泛性、真实性、客观性原则,认真组织群众开展评议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机关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行业管理,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推进东莞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市直副处以上和中央、省驻莞部门中具有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并与企业生产和市民生活联系密切的行政管理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主要与民主评议行风政风、“阳光热线”节目、纪律教育学习月、党务政务公开、作风建设、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和行政办事满意度调查等活动结合起来,将有关内容纳入其中,综合评分。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
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方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公正司法;规范审批、办事和执法程序,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有法必依,有制可循;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二)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国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用网站、公布栏、专刊、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事效率
精通本职业务,办事效率高;统筹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办证、纳税、缴费、年审等业务信息化程度较高;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推诿塞责、不扯皮。
(四)服务态度
转变行政观念,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理念;对群众热情有礼,用语文明,无故意刁难和冷蛮硬等不良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改进服务制度;以人为本,有便民、利民措施。
(五)廉洁勤政
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的敬业精神,组织纪律严明,无庸懒散等不良习气;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行贿受贿;廉洁奉公,不吃拿卡要,不搞黑箱操作。
四、评议方法
评议由代表评议、网络评议和部门评议三部分组成,评议分数以100分为满分,其中代表评议占70%,网络评议占10%,部门评议占20%。
(一)代表评议(占70%)
1、评议表发放:共发放评议表(见附件3)14150份,按7种身份类别发放,其中,全国、省、市、镇人大代表1500份,全国、省、市政协委员150份,村、镇群众代表(户籍人口)2500份,“新莞人”代表2500份,外资企业代表2500份,民营企业代表2500份,个体工商户代表2500份。各镇街按比例分配发放评议表(见附件1)。
2、评议表填写:填表人身份特征主要包括填表人所在镇街、政治面貌和身份类别。
对镇街的评议以100分为满分,由评议代表对各镇街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勤政等5个方面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80至100分为满意,60至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不打分或对所有镇街打同一分数的作弃权处理,具体意见可在表中填列。
对部门的评议包括评议分、对部门熟悉情况和具体评价指标。评议分的分值和打分方法与镇街一样。对被评议部门情况比较了解熟悉的请在对应栏打“√”,不熟悉的打“○”。具体评价指标是将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细化为5个评价指标,每个指标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等次,填写时只需在对应栏填入相应的①②③④序号即可;对存在问题的填写从列出的10个问题中选填问题最突出的,最多选3个,多选无效,在对应栏填入问题相应的序号。
3、评议表收发:全国、省、市、镇人大代表评议表由市人大办公室负责收发,全国、省、市政协委员评议表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收发,其他5类代表评议表由各镇街党政办负责收发。评议表发放填写后由上述单位统一回收并送交市监察局纠风室(地址: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2楼,电话:22830263),发放和回收率要达100%。各收发责任单位收集评议表后,需按填表人身份类别分类归集,并填写好封面(见附件2)和每份评议表的序号,序号在每份评议表正面右下角填写。
4、评议表计分:代表评议得分采取综合加权办法,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打分合并占20%,村、镇群众代表打分占16%,“新莞人”代表打分占16%,外资企业代表打分占16%,民营企业代表打分占16%,个体工商户代表打分占16%。每一种身份类别的评议代表按是否熟悉被评议部门情况分两类进行加权,熟悉的占80%,不熟悉的占20%;熟悉部分的计分是去掉5%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后有效分的平均分,不熟悉部分的计分是去掉5%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后有效分的平均分。考虑到镇街之间不熟悉,村、镇群众代表,“新莞人”代表,外资企业代表,民营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对各镇街的评议,只计算其对本镇街的评议。
(二)网络评议(占10%)
为提高评议的广泛性,在“东莞阳光网”上设置2011年“市民评机关”评议专栏,公开《东莞市2011年“市民评机关”网络评议表》,在2011年11月上中旬接受网民的评议。《东莞市2011年“市民评机关”网络评议表》以发放给评议代表的评议表为蓝本,取消“评议分”和“对部门熟悉情况”的评议项。5个“具体评价指标”各占20分,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等次,各评价等次在量化计分时分别以1、0.85、0.75和0.60折算。
(三)部门评议(占20%)
市纪委(含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中心)、市信访局、市法制局、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根据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日常监督工作,对32个镇街和33个被评议部门的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作综合评价打分(见附件4),100分为满分,80至100分为满意,60至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不打分或对所有镇街和部门打同一分数的作弃权处理。
在部门评议所占的20%得分中,市纪委占5%,市信访局占5%,市法制局占5%,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占5%。
五、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由代表评议、网络评议和部门评议三部分得分相加而成,总得分在80至100分为满意,60至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
六、组织领导
市成立“市民评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小梅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吴才华,市政府秘书长梁海卫,市统计局局长陈锡稳任副组长,市府办、市监察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市民评机关”活动。
七、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