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再次报名人员
对于2009年至2011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为查验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查验的,除应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报名查验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人文经管楼)102室。
联系人:王培军 025-84315559,13305179595
五、报名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1〕5号),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3科共计210元。报名人员在进行报名材料查验时,需交纳考试报名费。
六、考试日期和地点
考试日期:2012年11月3日至4日;
考试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七、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为三科,各科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3日上午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3日下午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4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科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八、准考证发放
经查验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由报名查验点当场打印并发放准考证主证,报名人员应于10月8日至11月2日期间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副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需要同时出示准考证主证与副证。
九、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