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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南京考点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南京考点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知发〔2012〕82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公告》(第171号),南京被列为2012年度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之一,为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报名及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0时至6月18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携带相应报名材料到南京报名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接受查验。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上传以下材料:
  1.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学历或学位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报名材料查验
  报名人员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在2011年6月11日至6月29日携带相应报名材料到南京报名地点接受查验:
  1.首次报名人员
  对于2012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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