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报名人员
2012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再次报名人员
2009年至2011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五、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按报考科目收取,50元/科,在查验原件时缴纳。
六、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3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3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4日9:00-13:0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七、考试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2号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
八、准考证发放
经查验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当场打印并发放准考证主证。报考人员还应于10月8日到11月2日期间,登录考务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副证。
九、考前培训
我局拟定于2012年7月6日至13日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强化培训班,具体请关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网站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