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第171号),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 考试定于2012年11月3日至4日在成都等20个考点同时进行,现将成都考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和参加考前培训。
一、报名条件
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
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0时至6月18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携相关材料至四川省知识产权局411办公室接受查验。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学历或者学位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查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