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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注:1.本表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学历学位等相应信息请一律按照所获证书上内容填写。如证书上号码多于一个,上表中各证书编号栏请填写注册号;如无注册号,请填写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等由发证院校(科研单位)编排的号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毕业学校”请填写相应省(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附件2.
  2012年江苏省在职人员报考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年龄

工作时间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

职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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