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快企业上市融资。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出台专项政策措施,成立强有力的企业上市工作专班,配套专项工作经费,开展专题调研,建立信息档案,统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程。培育更多企业进入省市两级上市后备方案,力争每年实现1-2家企业上柜或上市。加大企业上市奖励力度,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有功人员按融资额度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9、培育债券发行主体。积极培育和支持资产质量好、信用等级高、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按照“统一冠名、统一申报、统一组织、统一评级、统一发行、分别负债”的方式,组织市内骨干企业申请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加快市县城投公司规范发展步伐,提高运行质效,积极申报争取发行城投债券。积极研究推进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充分利用城投等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和国外政府贷款。
10、建立地方性互助保险体系。支持行业、企业、个人从事地方性互助保险事业,允许地方性保险事业进入各险种,鼓励互助保险事业的赔付准备金进入投融资领域。
11、打造招商引资平台。以园区整体招商、BT、BOT、“飞地经济”等方式,引进央企和知名企业等投资主体参与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12、创新土地经营体制机制。按照“统一储备,有序投放”的原则,不断完善土地储备和开发制度,建立城市规划与土地储备相结合的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周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由此带来的土地净收益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
三、创新投融资服务机制
13、创新银行信贷投入服务与管理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银行的支持,制订年度信贷投放计划,逐年提高信贷投放量和存贷比。全市银行机构存贷比要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在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各地吸收的存款要全部用于当地;农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各地新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的比例不低于60%,其他商业银行不低于50%。全市各金融机构当年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量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长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对涉农信贷投入增幅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高于上年水平。市政府继续执行对黄冈市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考核奖励办法,并逐年提高奖励额度。各县(市、区)比照市政府奖励办法,制订本地的考核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