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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修订)

  备注:1.本表由县域金融机构根据涉农贷款明细帐或统计台账填报;
  2.农户居住地按乡镇填列,其中居住地在城关镇的,应据实填写城关镇某行政村;农户农林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的贷款人500人以上的,可以按汇总数填列,注明贷款人总数、笔数和金额;
  3.贷款金额保留一位小数。

  表5:
  安徽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财政审核表
  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申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机构 
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合  计
上一年季末平均余额---------------- 
当年一季度末余额     
二季度末余额     
三季度末余额     
四季度末余额     
当年季末平均余额     
同比增减金额---------------- 
备注:贷款金额保留一位小数。

  审核人(签章):   县(市)财政局(盖章):

  表6:
  安徽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及奖励资金情况表
  年度

  填报单位:   县(市)财政局(公章) 单位:万元,%
 贷款及奖励情况       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发放额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当年年末不良贷款率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可予奖励贷款增量奖励金额
金 额同比变动(%)金 额同比变动(%)不良率同比变动(%)
1.XX银行         
2.XX银行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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