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
(南府字〔2012〕3号)
为了迎接今年高考、中考的到来,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与考试环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2012 年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市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的 6 月7 日8:00 至6 月8 日17:00 和中考期间的6 月24 日8:00 至6 月26 日17:00,市区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禁止施工作业。
二、高考期间的6 月4 日至6 月7 日,中考期间的6 月21 日至6 月25 日,每日20:00 至次日7:30;6 月7 日至6 月8 日和6月24 日至6 月26 日,每日12:00 至14:30,市区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各类施工作业。
三、建筑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违规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市环保局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