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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李香润  米东区副区长
  李书臣  天山区副区长
  侯 咏  沙依巴克区副区长
  杨 春  水磨沟区副区长
  杨志明  达坂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杨序德  乌鲁木齐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黄培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兆祥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光宇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邱思杰  市建委副主任
  王在善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副主任(副局长)
  葛广峰  市安监局副局长
  何殊鹏  市旅游局副局长
  郭占林  市农牧局副局长
  王宗江  市教育局副局长
  伊力哈木·伊布拉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所辖国道216线、312线和省道103线,乌钢公路、北站公路、河滩快速路、五一农场路、外环路,以及重点旅游线路、农村县乡道路。
  (二)重点路段:2010年以来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集市、早晚农贸市场路段。
  (三)重点区域:以去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和米东区为整治重点区域。
  (四)重点单位:2010年以来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或3起一般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区(县)级重点单位。
  (五)重点车辆:私家车,从事道路运输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以及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公交客运出租车辆。
  (六)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非营运车辆非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以及非法从事城市客运和出租车运输等。
  五、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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