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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2〕239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有关企业:
  《乌鲁木齐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乌鲁木齐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5月3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打非法、纠违规、压事故,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道路安全源头管理得到强化,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宣传教育继续深入,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杜绝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峰  副市长
  副组长:巩兴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李志干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汤 山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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