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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2012年大连海创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2012年大连海创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2〕263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办、局:
  《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2012年大连海创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2012年大连
海创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面向全疆人才高地建设进程,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市人民政府决定于6月底组团赴大连参加“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活动(以下简称“大连海创周”)。为切实做好我市组团参加本届“大连海创周”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2年6月27日至29日于大连世界博览广场。
  二、参会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洽谈与人才招聘。
  1、自治区和我市重大项目、重点科技难题招贤;
  2、高层次海外特殊人才和团队招聘;
  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驻区企业人才和项目洽谈;
  4、留学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洽谈。
  (二)高端学术论坛、报告会、沙龙等专场活动。
  (三)组织参观考察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定)。
  三、展位规模
  申请108平方米的特装展位,由专业团队进行设计、制作、装饰。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组团参加本届“大连海创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大连海创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峰 副市长
  副组长:朱文智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杨 勇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副主任、副区长
  马雄美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 红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大志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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