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2〕28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
项目资产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及资产移交等工作,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我市将开展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由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保证项目资产清理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已完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宏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 黎 市委副秘书长、财经办主任
汤占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张新平 市财政局局长
黎 忠 市审计局局长
彭小平 市国资委主任
朱 刚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李志干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李 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李万刚 米东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李书臣 天山区副区长
李长江 沙依巴克区副区长
李满枝 水磨沟区副区长
杨志明 达坂城区副区长
杨序德 乌鲁木齐县副县长
田 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 伟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副主任(副局长)
杨 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祥庆 市林业局(园林局)副局长
姬向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许广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