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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实施方案(2012年—2016年)

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实施方案(2012年—2016年)
(济教高字〔2012〕5号 济南市教育局)


  为做好我市首期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培养人选(以下简称“工程”培养人选)的培养管理工作,发挥其骨干带头和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管理者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市教育局《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济教高字[2011]8号),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五年的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开阔国际视野、较强创新能力,有自己的管理特色和风格,所在学校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教育管理者或教育专家。

  通过实施首期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搭建平台,引领和带动全市教育管理者队伍素质的普遍提高。

  二、培养原则

  (一)理论先导的原则。加强现代教育理论与管理理论的学习,运用现代理论指导教育实践。力求培养内容和形式始终保持适度的超前性和跨越性,体现培养工作的时代精神和战略意识。

  (二)实践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培养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在理论的指导下,积极创新,勇于实践,并通过不断反思,改进办学行为。

  (三)合作发展的原则。积极倡导合作性学习、探讨性研究,倡导优秀教育管理者之间、优秀教育管理者与专家学者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相互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受益,全面发展的目标。

  (四)自主发展的原则。 “工程”培养人选根据发展需求自主选择学习研修活动,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管理实践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工程”培养人选提供学习、交流和展示的机会。

  三、培养内容和方法

  (一)培养内容

  1.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素养、教育政策研究、领导科学、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课程管理、综合能力等方面。

  2.岗位实践:“工程”培养人选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参与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制订个人发展规划,寻求运用先进教育理念解决实际问题的路径,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学校创设有利于“工程”培养人选快速成长的环境,制订岗位培养计划,注重岗位成才,发挥“工程”培养人选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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