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卫生监督业务相关专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卫生监督业务相关专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卫监督〔2012〕11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大纲》(卫办监督发〔2012〕16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11〕19号),为推动全省2012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卫生监督业务)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组织制定了《江苏省2012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卫生监督业务相关专题)培训工作方案》(见附件)。本工作方案包括卫生监督人员、职业病防治人员、食品安全能力建设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培训。现将《江苏省2012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卫生监督业务相关专题)培训工作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我厅委托省卫生监督所承担本方案中卫生监督人员、食品安全能力建设人员专题培训的师资培训工作,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本方案职业病防治人员专题培训的师资培训工作。

  请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省卫生厅有关医改培训要求,填报相关统计信息,并于2012年9月15日前将全市培训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处。

  联系人:承明华

  联系电话:025-83620509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全省2012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卫生监督业务相关专题)培训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2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中的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实施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1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制定本培训方案。
  本方案包括:卫生监督人员专题培训、职业病防治人员专题培训、食品安全能力建设人员专题培训等3个方面。
  一、培训目的
  提高全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管理以及职业病防治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培训对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