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济教安字〔2012〕4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
各民办高校,机关各处室 :
现将《济南市教育局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济南市教育局防汛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市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汛期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防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学校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学校发生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依据预案科学防汛,提高学校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使学校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学校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以及《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济南市河道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防洪治涝规划》、《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防汛应急预案》和《济南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