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疫苗及冷链的管理 1、疫苗管理。地区、县(市)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对疫苗进行严格管理,实行一苗一账,日清月结,账苗相符,登记项目齐全。要有计划地合理分发疫苗,不仅要及时逐级上报疫苗需求数量,而且还必须随时根据辖区各单位使用疫苗的进度情况进行调度调整,避免有的县、乡疫苗大量积压,而有的县、乡又出现疫苗短缺断顿的现象。疫苗报废实行县(市)疾控中心负责制,对乡、村及县本级的报废疫苗必须全部收集到县(市)疾控中心,由县(市)级疾控中心负责登记,并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中心有纪检监察部门可用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负责报废处理,同时县(市)疾病控制中心要及时向地区疾控中心上报报废疫苗名称、数量及原因等信息,进行备案。 2、冷链运输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输必须遵循自治区-地区-县-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级配送原则。送苗单位必须按疫苗的温度要求(2-8℃)全程冷藏运输,并做好温度监测记录;地区疾控中心配送疫苗必须启用冷藏车,县(市)级以下单位必须配备冷藏箱或冷藏包,对于不符合温度运输条件的,疫苗接受单位有权拒收疫苗。 3、疫苗储存管理。地区、县(市)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已配备冰箱的接种单位要认真进行疫苗冷藏温度监测,当班人员必须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查看1次运行设备温度及冷链室环境温度,并真实填写温度监测记录表。
(五)加强常规免疫监测 1、针对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卡证不符、常规免疫报表与卡册上接种针次不一致的现象,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级报告的数据在上报前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严把数据报告质量关。 2、在督导时还发现有个别村医为了多得疫苗针次补助费,对已在医院出生时就已经接种了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的信息不转录,而是重新接种乙肝疫苗第一针,导致卡册证上显示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很低。各地在整改时要求乡镇卫生院,必须根据当地的住院分娩率,对村级报告的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数据,进行是否属实的逻辑性判断;若存在高住院分娩率与低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的严重背离现象,要严厉批评,扣罚接种针次补助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继续存在。 3、要通过常规免疫监测,及时追踪大龄儿童的加强免疫接种情况,督促村级接种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大龄儿童的甲肝疫苗、A+C流脑疫苗和白破二联疫苗的接种率或及时接种率。
(六)加强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及应急处理工作地、县(市)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AFP、麻疹等每旬的主动监测不能流于形式,且要遵循监测工作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主动监测时,要做好与综合及传染病医院相关科室的互留签名备案记录。发现病例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标本收集和送检工作。病例增多或出现暴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院感控制、疫点消毒处理等工作,进一步控制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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