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免疫规划工作整改活动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1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免疫规划工作整改活动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喀什地区免疫规划工作整改活动方案
为夯实喀什地区常规免疫基础性管理工作,解决2012年5月自治区对喀什地区各县麻疹防控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规范地区各项免疫规划工作,依据国务院《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办法》、自治区五厅局《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除麻疹行动方案》、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接种证管理方案》、自治区卫生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疫苗与冷链管理方案》等文件要求,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活动,达到以下目标:(一)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提高免疫规划工作保障水平,使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等免疫规划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二)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免疫规划知识宣传广度和深入,消除免疫规划反面宣传的影响,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知识的知晓率和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意识。(三)提高免疫规划服务能力和水平 1、规范疫苗及冷链管理,确保疫苗接种有效。 2、规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工作,提高监测、技术指导等专业技术能力。 3、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在城镇人口稠密居住地,科学规划地合理布设预防接种点,改变县级疾控中心坐堂式承担常规免疫工作的局面,提高预防接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改变村级上门接种的服务方式,提高预防接种服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努力实现喀什地区以乡为单位麻疹疫苗两剂次接种率达到95%,麻疹疫苗两针及时接种率到90%、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85%、其他各种一类疫苗合格接种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二、整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