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酉阳自治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已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酉阳自治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
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进一步促进我县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育成长,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参照《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酉阳自治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是由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 酉阳自治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酉阳自治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每年度评选表彰一次,每届表彰人数不超过5人,提名人选均不超过10人;每届提名奖获奖人数不超过5人。
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县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对获奖者在三年内小学升重点初中、初中升高中时可享受加分待遇。
第六条 酉阳自治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第七条 酉阳自治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的参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