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
全面落实残疾人义务教育救助政策,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定在90%以上。
积极争取特殊教育项目及经费,以酉阳特殊教育学校为基础,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扩大学校内部教育功能,加快培育一批专业性的特教师资队伍;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在校期间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实现全县特殊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维护残疾考生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权利;积极出台针对贫困残疾学生的优惠政策,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纳入社会捐资助学重点安排。对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提供入学资助和优先助学贷款。
(三)社会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险、生活救助、助学和住房、社会福利和慈善专项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政府补贴,继续扩大社会保险尤其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继续坚持重残人员医疗保险由政府全额买单,力争其他贫困残疾人个人出资部分由政府在公共财政中安排资金适当补贴。逐步将急需的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优先纳入城乡住房保障和救助,逐步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专项生活救助水平。
3.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善社会福利政策,逐步扩大社会福利服务范围;广泛募集社会资金,鼓励社会捐赠;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四)就业
1.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继续落实《
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对拒绝缴纳就业保障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
2.加大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提高就业水平。全面实施城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大力扶持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就业。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以上。通过各种渠道安置200名城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扶持200名个体就业;全面推进扶贫基地建设,以基地促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