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福利性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村级五保家园由所属乡镇敬老院统一管理,采取由村(社区)派专人负责管理服务、乡镇敬老院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方式,合理利用好五保家园现有闲置资源,充分发挥五保家园的作用。

  为理顺管理体制,便于管理,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位于龙潭镇赵庄社区)划归龙潭镇政府管理。

  三、加强社会福利性养老机构的管理

  建立健全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是全面加强“三无”对象管理服务工作的关键,各乡镇要着眼规范化管理,增强人性化便民化服务,按照敬老院“268”(即:成立2个委员会、设立6个小组、坚持8项基本制度)管理模式,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一是健全日常管理机构。各乡镇要从在编人员中抽调有管理经验的人员组建敬老院管理机构,原则上设专职院长和兼职会计各1名,专门负责敬老院的日常管理。二是建立养老机构党支部委员会和院务管理委员会。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应建立党支部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各乡镇民政办要指导敬老院通过民主选举,建立由院长、管理服务人员和收养人员代表组成5至7人的院务管理委员会,其中供养人员代表不少于50%,院委会下设生产劳动组、卫生清洁组、民事调解组、学习娱乐组、财务监督组、善后关爱组,协助管理监督院内饮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老人较多的乡镇敬老院(福利院),可按住宿区建立老人自治小组,组长由处理能力较强、思维较清晰并热心公益事业的“三无”老人担任。

  (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为加强乡镇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各乡镇政府要加强领导,民政办要指导乡镇敬老院建立院务公开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经济财务制度、卫生保洁制度、供养人员护理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学习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明确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炊事员等岗位职责,完善保健、护理、寝务、院务管理等服务流程,并全部上墙公布,做到用制度理事管人。

  (三)加强管护人员的管理与聘用。一是要建立定期考核评比和奖惩制度。各乡镇要将考核结果与续聘、报酬挂钩,对责任心强、服务热心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依法终止合同,坚决予以辞退;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素质教育。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民政主管部门职责,为乡镇敬老院管护人员提供学习与培训的平台;各乡镇要定期对管护人员分别组织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服务意识、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提升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