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一些企业擅自变更股东或经营地址,或者到工商局直接变更,未按程序先到省厅提出申请。
四是个别企业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五是部分企业经营中有违规行为。有的企业在未取得《文物拍卖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违规开展文物拍卖经营活动。
六是拍卖企业没按时报送信息。
七是个别企业无注册拍卖师。
八是个别企业没按要求参加年审。
四、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年审是省商务厅依法对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和审核,确认企业是否依法经营,确定企业是否有资格继续从事拍卖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依据《
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2011年度的核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核查合格的238家拍卖企业按照商务部《
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的年度监督核查记录上盖“四川省商务厅拍卖年审合格专用章”,作为依法开展拍卖经营活动依据。
(二)对核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意见
1.对至今未报年度核查资料的四川鹏鑫拍卖有限公司、遂宁市天星拍卖有限公司、四川遂宁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责令其限期整改,自发文之日起15日内,将2011年本企业的年度核查资料按程序上报四川省商务厅市建处,否则视为整改不合格,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通报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2.对违反《
拍卖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规定,擅自进行公司事项变更的四川盛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基拍卖有限公司、四川高禾拍卖有限公司、眉山市嘉盛力拍卖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眉山市名仕拍卖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新开源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攀枝花市聚盛拍卖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于5月15日前书面向省商务厅提交变更事项的报告,待核准批复后方可通过年度核查。
3. 对违反《
拍卖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四川省南充市华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盛拍卖有限公司,责令其停业整改,待整改结束将相关资料报省商务厅后方可通过年度核查。